第2章 母親留在衣縫裡的東西

婚書上的新郎,死在我家那場火裡 · 雲深不知處 · 1,559 字 · 2026-01-30
回到蘭記,阿蘭先把火盆挪近。

「先換衣服,吃東西。妳手抖成這樣,拆的是衣裳還是自己的指頭?」

綺年坐在裁剪檯前,半晌才解開領扣。嫁衣脫下來,掛在她每天掛工作衫的位置,屋裡忽然就不像出了大事。爐上還是昨天的湯,窗邊一條褲腳等著改,阿蘭照樣嫌她把剪子擱得太靠邊。

她吃到第二口麵時,眼淚才掉進碗裡。

阿蘭沒勸她別哭,只把碗接過去添了熱湯。等她哭完,師徒才把夾襖攤平,外面套一層乾淨白布。黑線所在的位置先畫下來,包衣服的布與養父留下的字條也分開收好。

「別一口氣全扯了。」阿蘭說,「哪裡拆出什麼,得留得住話。」

拆到第五針,一小片紙從夾層露出來。

不是巨額存單,也不是誰的罪狀。只是一張缺角的貨樣標,寫著「冬賑,乙四七」,下邊縫了兩塊布,一塊密實、一塊稀薄。標旁還夾著母親的字:送聿章,勿交白棧。

綺年認得母親寫「章」時總把下頭拉得長些。可認得,不等於旁人肯信。阿蘭讓她找出母親留下的舊年節帖,另放一袋,沒有說這就抓到凶手了。

她看著那兩塊布,先想起的卻不是案子。

母親冬天替她做襖,總把接縫包得軟些,怕她皮膚磨紅。這一處夾層故意留了鬆口,像匆忙藏入;後來又有人用黑線補死。母親來不及送出去的東西,跟著她一起離了火場,卻在十年裡一次也沒有到她手上。

午後,賀聿衡帶著一位年輕女子來到鋪前。

女子叫鄒雨生,是《海陵日報》的記者,頭髮剪到耳下,手裡只帶了筆記簿。她先說明,賀家已經有人向報館送去「新婦臨禮索財」的說法,她來聽綺年的版本,不保證任何一句都照登。

「要記我說的話,可以。」綺年說,「我的住處和師傅的家人,不要寫。」

雨生點頭,坐下逐項問。她看了未簽婚書,抄下附頁,將姓名留給報館核對,又請阿蘭說清自己到場的時辰。她沒有只問新郎是不是負心人,這讓綺年願意繼續說下去。

賀聿衡一直站在門口,直到她叫他進來。

他帶來哥哥的一張照片,和十年前的家信。照片上的青年笑得很開,眉眼與他相似,卻沒有他那份總像沒睡好的沉靜。

「大哥替家裡查賑冬用布,發現帳上的料和送到收容所的不同。」他說,「最後一封信提到要去南城見沈維謙。後來人沒回來。父親說在碼頭上船出了事,把他的東西全部收走。」

「你那時多大?」

「十七,在外埠讀書。趕回來時,喪事已經辦完。」

綺年把青襖移向他,沒有交出夾層裡的紙。他俯身看了「乙四七」幾字,從袋裡拿出另一份資料。

那是他近兩個月查到的賑衣採購清冊,乙四七列在白氏倉運承運的貨號中;帳面驗收全是足碼新布,最後卻由沈家承擔短缺。省裡正在清查舊賑款,這批資料已由報館協助遞往覆核人員手中。婚事之前,調查就已經開始。

「那你為什麼不早告訴我?」

他把紙按在桌上,沒立刻回答。

雨生望了望兩人。「我先到前頭核對師傅的紀錄。這段若不願作採訪,我不記。」

簾子放下,鋪後只剩兩個人。綺年忽然發現,這是他們頭一回不用賀家長輩隔著說話。四個月裡她認識的那個望潮,只存在信上;真正站在面前的人,連呼吸都顯得陌生。

「我起初找的是沈萬成。」他說,「他當年替白棧跑車,哥哥的信上提過他。我在南街等他,聽見妳同客人爭一件衣服的工錢。」

那是她拒絕免費重做一件被客人自己剪壞的衣裳。她在第一封回信裡還得意地說,這回沒讓師傅替自己出頭。

「所以不是恰好有人喜歡聽我講話。」

「開始不是。」

火盆裡一塊炭塌下去。綺年伸手把照片推回去,指腹在哥哥的臉旁停了一下。

他們都有死人要找,可這不能讓她假裝自己沒有被騙。

「你以為我替養父藏了什麼?」

「我不知道。我想接近妳,也想知道他的事。後來——」

「後來的話,今天先不要說。」

她把兩塊樣布和照片並在白布上,請雨生進來。一樣一樣看完,雨生說,這些足以要求重查貨號,還不足以證明誰放火;原始單據要找到經手的人,夾襖這十年在哪裡,也得問明白。

綺年同意讓她記錄物件和拆線經過,由阿蘭保管原物,待覆核人員來時正式交付。賀聿衡伸手想幫忙摺襖,手停在半空。

「可以。」她說,「托住袖子,別碰紙。」

他依她的話做了。

傍晚雨生離去,賀聿衡也走到門邊。綺年叫住他,取出那七封信,另把第八封擱在一旁。

「明天拿你的底稿來。你親手寫過什麼、別人替你添過什麼,我都要知道。」

「好。」

他走後,阿蘭把燈撥亮一些。綺年坐下替客人收完那條褲腳,針走到轉角處,竟連拆兩回才收得平。

師傅沒有嫌她慢。

外面有人探頭,問賀家不要的人,鋪裡還肯留嗎。阿蘭舉起量尺,讓他站近些。

「要改衣服就量,不改別擋光。」

簾子落回去,綺年低下頭,把最後一針縫完。她還有一門做得不壞的手藝,和一個不必用婚書換來的位置。

今晚,她先守住這兩樣。

— 本章完 —

下一章:第3章 七封是真話,一封要我認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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