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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第 14 章

許微瀾 · 雲深不知處 · 2,811 字 · 2026-08-17
周敏還站著,椅背被她撞得微微晃動。

“不是我。”她又說了一遍,聲音比剛才更啞,“我沒有改過延期欄,也不知道什麼臨時憑證。”

窗外的雨陡然密起來,雨水撞在玻璃幕牆上,像無數張票據被人揉皺。曹法務抬手,沒有提高音量。

“所有人坐下。現在記錄的是初步採集結果,不是責任認定。周敏,你的否認和核查要求都會列入紀要,但不要碰設備,不要聯絡信息部,也不要和任何人私下核對口徑。”

周敏扶住桌沿坐下,指尖泛白。

許微瀾的手機仍亮著。

郵件主題下,沈澄的名字安靜得近乎無辜。

她沒有立刻點開。先截取鎖屏上的收件時間和未接來電,再切換到郵件詳情,保存完整郵件標頭,把原始郵件另存到只讀資料夾,最後將操作時間寫在便箋上。

十六點零九分,收到沈澄郵件,尚未閱讀正文。

她每寫一個字,胸口那股想立刻質問他的衝動就往下沉一寸。不是消失,只是被壓進一個暫時不能打開的抽屜。

曹法務問小梁:“臨時憑證的原始用途、權限和使用時間,初步能確認多少?”

小梁翻看採集記錄。

“申請時間是四月二十四日上午十點十三分,申請單位是合作方,申請人沈澄。用途欄填的是青禾頤養服務項目投標演示環境測試,權限包括查看排期資料夾、導入演示模板,以及遠端登入OP-MEETING-02。不能進財務系統,不能修改正式投標庫。”

“有效期?”

“到四月三十日二十三點五十九分。五月二日凌晨零點十七分,延期到五月六日。延期操作顯示使用周敏帳號,審批流裡沒有第二人覆核。”

曹法務皺眉:“為什麼沒有?”

“舊系統規則。部門助理帳號如果勾選緊急交付,可以先延長七十二小時,事後補主管審批。”

“主管是誰?”

“營運主管方啟明。”

方啟明立即接話:“這只能證明周敏利用權限修改。她是運營部助理,知道流程,也有密碼。公司給過年輕人機會,不是讓人拿公共權限替外部合作方開後門。”

周敏猛地抬頭:“我的帳號五月一日就被鎖過。我在群裡報過密碼異常,是你讓我先用公共端,說節後再找信息部!”

“有記錄嗎?”曹法務問。

“有。工作群、工單,還有密碼重置短信。”她抓住手機,又在半空停住,“我可以現在提交,但不私發給任何人。”

“先列清單,從原始載體提取。”

周敏深吸一口氣:“我要申請核查五月二日凌晨的登入位置、設備指紋、雙重驗證接收端和密碼重置紀錄。還有五月三日,我在養老院陪我爸,探視登記、付款訂單和院方蓋章證明都可以提交。”

“五月三日能證明你當天行蹤,不能直接證明五月二日凌晨。”曹法務說,“但可以作為完整時間線的一部分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周敏咬住嘴唇,“我只是不要再有人把我缺席的每一個小時,都寫成我做了壞事。”

許微瀾看著她,忽然想起自己被解除勞動關係那天。方啟明也是這樣,把一段沒有她在場的時間、一個由別人使用的公共端、一份措辭曖昧的紀要,拼成她應該感恩公司不再追究的結論。

普通人要證明自己活過一天,得把一天拆成門禁、付款、車票、掛號單和別人的簽名。管理者要推掉一件事,往往只需要一句“我不知情”。

方啟明把手按在桌上:“她自己承認帳號異常,還長期使用公共端。沈澄申請憑證,周敏負責延期,合作方遠端登入,整條鏈都和我無關。你們總不能因為我是主管,就要求我替每個下屬的私人操作負責。”

“剛才你還說主管有事後審批權。”許微瀾開口。

“有審批權不等於我審批過。”

“所以應該核驗,不應該由你現場挑選結論。”

方啟明冷笑:“你現在倒替周敏說話。當初要不是你替她擋事,會走到今天嗎?年輕人要懂感恩,她至少還有工作,你呢?”

許微瀾放在桌下的手輕輕攥了一下。

房貸扣款日還有五天,父親下個月的復診費,母親總說暫時不用換的助聽器,都沒有因為這場聽證停下。可她忽然不再害怕方啟明提起失業。

“我沒有替她說話。”她說,“我只反對你再製造一個替罪的人。至於我沒有工作,是你造成的結果之一,不是你用來證明自己正確的理由。”

曹法務敲了敲桌面:“回到證據。小梁,QA-AN能否確認是方啟安?”

“不能僅憑設備名確認。”小梁說,“但遠端閘道的終端登記表裡,有一台設備代號QA-AN-01,登記使用人是合作方派駐測試員安啟航。QA是質量測試縮寫,AN取自英文名Andy。方啟安不是登記使用人。”

方啟明肩膀似乎鬆了一瞬。

曹法務沒有放過:“方啟安是誰?”

“我弟弟。”方啟明沉默片刻,“以前做網路維護,去年離職,現在偶爾替幾家合作公司接外包。他今天打電話是家事。”

“是否參與過公司設備維護?”

“做過短期外包,但四月已經不在項目名單裡。”

“是否使用過安啟航的終端?”

“我不知道。”

小梁補充:“遠端殘留裡的終端憑證對應QA-AN-01,但網路卡硬體識別碼與登記表不完全一致。可能換過設備,也可能複製過設定。需要調取合作方資產紀錄才能確認。”

有限的澄清沒有洗清誰,只把名字的巧合拆開,又露出更深的一層。

曹法務看向許微瀾:“你剛才收到郵件?”

許微瀾把手機平放在桌上。

“沈澄寄來的。十六點零九分收到,原始郵件已保存,尚未閱讀正文。我申請列為新增材料,在取證設備上打開。我不接受他用私人電話解釋;如果需要說明,請他書面提交,或者正式到場。”

方啟明立刻說:“你們之間的私人郵件不能——”

“是否採納由法務決定。”許微瀾打斷他,“內容真偽也由原始資料核驗。我不要求任何人因為相信我而相信它。”

曹法務示意小梁接收郵件原始檔。取證機核對雜湊值後,正文被投到螢幕上。

沈澄寫得很短。

微瀾:

你看到QA-AN,可能會以為是方啟安的名字縮寫。那是安啟航登記的測試終端,但四月底起,終端實際放在方啟安承接維護的工作室。我知道這件事,沒有及時說。

四月二十四日的臨時憑證由我申請,原用途確為投標演示測試。四月二十九日,方啟明要求保留權限,理由是五一期間要調整客戶排期。我提出應走新工單,他說公司內部會補手續。五月二日,我收到延期成功通知,卻沒有追查周敏帳號為何在凌晨操作。

我在五月四日整理故障報告時,刪掉了“非登記終端登入”一行,也把首次異常時間從四月二十八日改成五月二日。方啟明以停止合作和追究資料外洩為由施壓,我選擇保住公司和團隊。這個選擇後來成了推責給你的缺口。

附件一是四月二十四日原始申請單;附件二是四月二十九日工作聊天導出檔,工單編號QH-YL-240429-17;附件三是我刪改前後的故障報告雜湊比對;附件四是安啟航提交的終端轉交單。

我可以正式到場,也願意接受對我刪改報告的追責。匿名郵件不是我發的。你不必原諒我。

正文到此為止。

許微瀾盯著最後一句。沈澄甚至沒有寫對不起。或者說,他知道一句對不起太輕,輕到放進這封郵件裡,只會像又一次替自己減責。

附件逐一顯示出來。

四月二十九日的聊天導出檔裡,方啟明的帳號發了一句:“權限先延長,客戶排期不能斷。內部流程我處理,年輕團隊要懂得配合,別把機會做沒了。”

沈澄回覆:“請確認由貴司帳號發起,合作方不承擔非測試用途風險。”

方啟明答:“收到,按我說的辦。”

曹法務要求核驗導出格式、伺服器訊息編號和時間戳,不准任何人先把截圖當成定論。

這時物業經理回了電話。

門崗本已封袋,頁碼連續,但四月二十九日那頁下方多了一道撕裂痕。羅阿姨對照交接簿存根,發現當日訪客欄原本貼過一張臨時出入單,現在只剩膠痕。十五點二十二分前來借閱的人,工號屬於營運部設備協調員鄧維,直屬上級正是方啟明。鄧維已承認是接到電話後前往,卻拒絕說明來電人,只說對方讓他核對“合作方四月進場時間”。

“原件誰都沒拿走。”電話那頭,羅阿姨冷哼一聲,“不過你們最好快點來。紙不會自己長腿,人會長心眼。”

曹法務要求物業立即調取值班室電話記錄和走廊監控。

十六點四十一分,鏡像進度到了百分之九十二。

許微瀾手機又亮了一次。這回沈澄沒有打電話,只發來一封正式回函,抄送公司法務、合作方負責人和他自己的律師。

本人沈澄,同意於今日十七點三十分到場,就臨時憑證申請、故障報告刪改及方啟安工作室設備轉交情況作證。另補交一份五月二日凌晨的訊息記錄。該記錄顯示,延期完成後,方啟明曾要求刪除操作提醒。

附件預覽裡,最後一條訊息只有八個字。

用周敏的號。別留工單。

發件帳號顯示方啟明。

而訊息下方的已讀回執,署名是沈澄。

— 本章完 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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