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我的店,還在不在

失憶後,婚戒勸我別再嫁給他 · 夜半聽雨 · 1,700 字 · 2026-01-30
宋姨到酒店時,帶了兩顆茶葉蛋和我的門鑰匙。

「妳家那把,店裡那把。分清楚,別又拿錯。」

我看著藍色的店鑰匙套,忽然鬆了一口氣。不是每件事都得靠別人告訴我曾經發生過;有些東西放進手心,身體就知道該往哪裡去。

沈聿把我的箱子送到車旁。我告訴他,會先住工作室樓上的小套房,那是我原本就租著的,不是臨時找的藏身處。他問晚上能不能打電話。我說可以,八點,十五分鐘。

他看了一眼手機,真的記下來。

回到「拾光修復」,宋姨先把椅子拉到窗前,免得我一進門就坐上工作凳。她六十一歲,做了半輩子金工,如今每週來兩天。她把店留下來給我租,房東仍是她,沒有忽然變成沈聿。

「妳要查東西,可以。焊槍先別拿。」她把茶葉蛋敲在桌沿,「先把自己的手養穩。」

我的右手沒有傷,左腕卻還套著護具。事故留下的疼痛不像忘掉的日子,轉一下就提醒我。我用右手剝蛋,細碎的殼掉滿托盤;剛才想用一個冷靜姿態走回自己人生的氣勢,就這樣漏掉了一半。

宋姨沒替我剝完,只把垃圾桶推近。

下午,我在自己的電腦登入修復論壇。黎妍截圖裡的帳號只有顯示名稱,沒有完整帳號頁。我點開四年前的私人對話,北岸的會員編號一直是同一個。第一句是他問懷錶能不能留下來,第二句是我說,修復費可能比錶貴,留下卻不一定需要理由。

我往下看,看到那些已經記得的談天,也看到失去的七個月:二百多天前,我寫「我們先別聯絡」;兩個月前,我問他還記不記得那只懷錶。

沒有任何一句能替他證明一生忠誠。但這不是黎妍口中一段來歷不明的插足。

沈聿把自己保留的訊息匯出,約宋姨在場時送來。我們各自打開原帳號,比對彼此的文字。他沒拿手機逼我看親密照片。我看完一封婚前寄出的長信,暫時把螢幕合上。裡面那個快樂的我太陌生,陌生得像一位來討債的人。

「那句我只想娶妳,是什麼時候說的?」

「訂婚聚餐。妳讓程以杭幫忙錄。」

我在自己雲端找到那支完整影片。黎妍拿過一份做活動短片,傳送紀錄還在。畫面裡,沈聿面對的是我,我嫌他站得太端正,像在開股東會。他笑了,肩膀鬆下來,才說那五個字。

我把影片與截圖分開備份。這能說明截下來的音訊從哪裡來,不能單憑我覺得像,就證明每張聊天圖怎樣製作。我請黎妍給原帳號,收到的回答是:妳連我都要查?

我回:是。

她沒有再回。

那面橢圓鏡也帶回來了。我將它擱在空工位,找出七個月前的搬物照片。鏡背半隻燕子,連掉漆的尖角都相同。當時沈聿曾替我談一家珠寶公司的聘約,要我結束小店,去做修復部主管。

「妳沒答應。」宋姨說,「他替妳談到最後才告訴妳。妳把鏡子搬走的那天,哭得眼睛都是紅的,還先把客人的耳扣交了。」

我轉向沈聿。他終於把昨天沒回答的部分說完。

那句話是他對那家公司的人說的,站在我店裡,對方問我肯不肯關店;他答應會說服我,不再回這間店。

「我以為有更好的薪水和設備,妳就不用這麼辛苦。」

「可是你先替我答應。」

他點頭,沒把那次的錯推給黎妍。我們七個月前因為這件事分開,兩個月前重新往來,婚前說好保留各自工作。他說自己懂了。我不知道失憶前的我怎樣判斷,只知道那面鏡子還記得他曾經不懂。

傍晚,宋姨從保險櫃取出一只藍布盒,裡面是退回的鈴蘭胸針。三朵白花垂在金枝上,外表像一件精緻的春天。

這是宋姨私藏的祖母遺物,借給黎妍公司承辦的「舊物新生」展。我負責修好鬆脫的扣座,賀承澤是展覽出借與收件的窗口。事故前,我收到撤展送回的胸針,已在工單寫下疑點,還沒完成交涉。

翻到背面,照片裡原先斜著的焊痕變直,左邊花葉少了一個我記得的磨缺。

宋姨拿出祖母戴它的舊照片。正面看不出異常,我也不能憑照片就說哪顆石頭是假。但放大工單上的背面記錄,兩副扣座的孔距不一樣。

「不是修不好。」我輕輕說,「是回來的可能不是同一件。」

她沒看胸針,先看了我的手。「妳出事前也說過這句。」

我把藍盒留在工作台的托盤中,重新列出驗收時在場的人。程以杭不只替我們錄過訂婚聚餐,也替那場展覽做收件拍攝。他的名字旁邊,我自己畫了一個圈。

八點,沈聿的電話準時進來。我告訴他還在店裡,明天想見程以杭。他說好,問我要不要一起吃晚飯。

「今天不想。」

電話那頭有一小段失落的安靜。我以為他會再說幾句安全,或者讓司機帶餐來。結果他只問:「那明天我還能問嗎?」

我看著桌上沒有剝好的第二顆茶葉蛋。

「明天再問。」

他又問我生日想怎樣過,我握著電話愣了一下。生日在上個月,早已過了。我正要糾正,他先改口,說的是我曾提過延後的那頓飯,因為婚禮太忙,一直沒補。

這種小空白比大謎團更難遮掩。我忍著羞愧,問是哪一家餐廳。他把店名說給我,沒有再說一句「妳以前最喜歡」。

「我可能不喜歡了。」

「那就換。」

掛斷以後,我把生日補飯寫進行事曆,又在旁邊加上問號。宋姨早已回去,小店只剩冷氣的低鳴。我將那顆茶葉蛋放進冰箱,確認明天的門鑰匙仍在包裡,才上樓睡覺。原來一個人的日子,也不是必須什麼都想得起來才過得下去。

— 本章完 —

下一章:第3章 十九點二十分,鏡子進了蜜月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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